药品名称:注射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
药品类别:抗菌消炎类用药
生产企业: 天津生化制药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12020486 (0.1g) ,国药准字H12020493 (50mg)
022-24891390
功能主治:用于抢救危重病人如中毒性感染、过敏性休克、严重的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、结缔组织病、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,并可用于预防和治疗移植物急性排斥反应。
用法用量: 临用前,用生理氯化钠注射液或5%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。 (1) 静脉注射 用于治疗成人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及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危象,严重过敏反应,哮喘持续状态、休克,每次游离型100mg或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135mg静脉滴注,可用至每日300mg,疗程不超过3~5日。 (2) 软组织或关节腔内注射 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、骨关节炎、腱鞘炎、肌腱劳损等。关节腔内注射,每次1~2ml (25mg/ml);鞘内注射每次1ml。 (3) 肌内注射 一日50~100mg,分四次注射。
主要成分: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。
性状: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疏松块状物。
规格:(1)50mg (按氢化可的松计算)(2)0.1g (按氢化可的松计算)
注意事项:1、糖皮质激素感染:肾上腺皮质激素功能减退患者易发生感染。在激素作用下,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,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。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、减少渗出、减轻感染中毒症状,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,在短期用药后,即应迅速减量、停药。       2、对诊断的干扰:       (1) 糖皮质激素可使血糖、血胆固醇和血脂肪酸、血钠水平升高、使血钙、血钾下降。       (2) 对外周血象的影响为淋巴细胞、真核细胞及嗜酸、嗜碱细胞数下降,多核白细胞和血小板增加,后者也可下降。       (3) 活性较强的糖皮质激素(如地塞米松)可使尿中17-羟皮质类固醇和17-酮类固醇下降。       (4) 长期大剂量服用糖皮质激素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假阴性,如结核菌素试验、组织胞浆菌素试验和过敏反应皮试等。       (5) 还可使甲状腺131I摄取率下降,减弱促甲状腺激素(TSH)对TSH释素(TRH)刺激的反应。使TRH兴奋实验结果呈假阳性。干扰促黄体生成素释放素(LHRH)兴奋试验的结果。       (6) 使同位素脑和骨显象减弱或稀疏。       3. 下列情况应慎用: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、糖尿病、憩室炎、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、全身性真菌感染、青光眼、肝功能损害、眼单纯性疱疹、高脂蛋白血症、高血压、甲减(此时糖皮质激素作用增强)、重症肌无力、骨质疏松、胃溃疡、胃炎或食管炎、肾功能损害或结石、结核病等。       4. 随访检查: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者,应定期检查以下项目:       (1) 血糖、尿糖或糖耐量试验,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倾向者。       (2) 小儿应定期检测生长和发育情况。       (3) 眼科检查,注意白内障、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。       (4) 血清电解质和大便隐血。       (5) 高血压和骨质疏松的检查,尤以老年人为然。
药品名称:注射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
药品类别:抗菌消炎类用药
生产企业: 天津生化制药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12020486 (0.1g) ,国药准字H12020493 (50mg)
022-24891390
功能主治:用于抢救危重病人如中毒性感染、过敏性休克、严重的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、结缔组织病、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,并可用于预防和治疗移植物急性排斥反应。
用法用量: 临用前,用生理氯化钠注射液或5%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。 (1) 静脉注射 用于治疗成人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及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危象,严重过敏反应,哮喘持续状态、休克,每次游离型100mg或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135mg静脉滴注,可用至每日300mg,疗程不超过3~5日。 (2) 软组织或关节腔内注射 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、骨关节炎、腱鞘炎、肌腱劳损等。关节腔内注射,每次1~2ml (25mg/ml);鞘内注射每次1ml。 (3) 肌内注射 一日50~100mg,分四次注射。
主要成分: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。
性状: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疏松块状物。
规格:(1)50mg (按氢化可的松计算)(2)0.1g (按氢化可的松计算)
注意事项:1、糖皮质激素感染:肾上腺皮质激素功能减退患者易发生感染。在激素作用下,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,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。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、减少渗出、减轻感染中毒症状,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,在短期用药后,即应迅速减量、停药。       2、对诊断的干扰:       (1) 糖皮质激素可使血糖、血胆固醇和血脂肪酸、血钠水平升高、使血钙、血钾下降。       (2) 对外周血象的影响为淋巴细胞、真核细胞及嗜酸、嗜碱细胞数下降,多核白细胞和血小板增加,后者也可下降。       (3) 活性较强的糖皮质激素(如地塞米松)可使尿中17-羟皮质类固醇和17-酮类固醇下降。       (4) 长期大剂量服用糖皮质激素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假阴性,如结核菌素试验、组织胞浆菌素试验和过敏反应皮试等。       (5) 还可使甲状腺131I摄取率下降,减弱促甲状腺激素(TSH)对TSH释素(TRH)刺激的反应。使TRH兴奋实验结果呈假阳性。干扰促黄体生成素释放素(LHRH)兴奋试验的结果。       (6) 使同位素脑和骨显象减弱或稀疏。       3. 下列情况应慎用: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、糖尿病、憩室炎、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、全身性真菌感染、青光眼、肝功能损害、眼单纯性疱疹、高脂蛋白血症、高血压、甲减(此时糖皮质激素作用增强)、重症肌无力、骨质疏松、胃溃疡、胃炎或食管炎、肾功能损害或结石、结核病等。       4. 随访检查: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者,应定期检查以下项目:       (1) 血糖、尿糖或糖耐量试验,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倾向者。       (2) 小儿应定期检测生长和发育情况。       (3) 眼科检查,注意白内障、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。       (4) 血清电解质和大便隐血。       (5) 高血压和骨质疏松的检查,尤以老年人为然。